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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下同)和舞蹈类专业联考已全部结束,考试成绩1月21日9时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联考成绩

(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考生考试情况和招生实际,现将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声乐合格分数线为115分,器乐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舞蹈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须参加我省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合格;报考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并合格。

3.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是对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我省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请各市、考生和各有关学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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