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各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油田招生考试办公室,河北科技大学:
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将于3月24—27日举行。本次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与网上支付。为进一步加强网上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报名组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级别及科目
2012年上半年NCRE时间为
二、网上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起止时间
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即日起可部署所属考点进行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3日,每天8:00-22:00。考生按所报考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主页,网址为:http://www.hebeea.edu.cn,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河北省网上报名与支付系统。按照网上报名要求逐一填写,可以完成报名、照片上传、交费等事宜。网上交费时应按照各银行网上支付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帐户内应保留足够支付报考费的金额。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补考笔试35元,补考上机45元),四级3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背景为浅蓝色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照片大小320*240(高*宽,单位:像素);照片格式只能存贮为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五)费用支付方式
报名过程最后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环节,考生点击“确认信息,我要在线支付”即可链接到费用支付页面,进行网上支付。请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部署所属考点提前通知考生务必做好准备:第一,选择到相关银行(见附件三)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第二,存入报考费,存入金额一定要大于报考费。
(六)各市及各考点应了解并应该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等级;首次报考二、三级各科目的考生须兼报笔试和上机。
2.考生姓名中不能出现空格,如果姓名中的汉字在计算机中确实没有的,要用“#”代替。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18位或15位的身份证号。对于无身份证的考生(如港澳台地区人员,军人等)按以下规则编制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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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留单项成绩的考生:对于二、三级笔试或上机考试有一项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相邻的下一次考试中重新报名考试。保留上次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准确填写上次准考证号、保留成绩种类的信息,否则报名无效且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5. 考生按所报考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无身份证考生,需提供军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标准试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6.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的,系统将会保留个人已填报的信息直至报名结束,二次登陆时,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并按照提示依次选择报考地市、报考考点且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再次登陆到考生本人的报名页面,继续填报,完成报名。
7.考生应特别注意:一旦在线支付费用成功,报名即为有效,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8.考生如果在报名截止时未能完成网上报名与支付,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考生所有个人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务必于11月28日-30日登录网报系统设置相关参数(考点简介、报名人数上限等)及发布公告信息,以便考生于12月1日开始能够正常报名。管理员登录地址:http://sk.hebeea.edu.cn:8082。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点代码,请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以确保安全。
(二)为避免考生照片不规范,自本次网报开始,由考点根据网报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查功能负责审核本考点考生上传的照片,主要审核大小、背景、是否人脸、是否模糊、是否严重变形等,当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后,考点应及时与考生联系进行更正并重新上传。时间从12月1日-15日,每天安排专人随时审核,不能积压。
(三)本次网上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号,各市于12月26日-12月30日从省教育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报名数据及照片,导入原考务管理系统后再分发到所辖各考点。将试卷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二)于2012年1月6日之前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311-66007081)
(四)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做好向考点及考生宣传“NCRE合格证明书”办理方式的工作。“NCRE合格证明书”办理方式采取考生直接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查询网站上补办证书。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
(五)在下发NCRE合格证书过程中,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严格要求所属考点核验证书数量、质量,遇证书缺少、破损情况,应在收到合格证书12个工作日内上报,过期上报的,一概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