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张教考字[2012]17号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招办、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安排部署,我省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在即,现将省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周密安排,认真组织,遵守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规定,确保注册和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单位于9月1日将未上报的新注册考生照片报市考试院信息管理室。报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教中考函[2012]15号
各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现就2012年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一)
(二)
(三)
(四)
二、考籍注册
(一)本次注册对象为2011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其他准备参加2012年下半年考试但尚未注册的考生。
(二)注意事项
1、新注册考生统一由学校组织登陆http://xkbm.hebhk.com进行注册。
2、未采集、上报照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
3、已经注册过我省考籍的学生不允许再次注册。
4、凡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由现就读学校组织参加统一的考籍注册和报名。外省转入考生的正式考籍号由现就读学校从省下发的新注册考籍号库中统一发放。
5、考籍注册时采集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考籍注册学校、入学年份、考生类别、外语语种等。考生进行考籍注册时,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填写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如考生有特殊情况,逐级上报说明材料。
6、考生考籍信息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为准,不再单独组织手工确认工作。
三、报名工作
(一)普通高中在校生由考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其他考生到考籍所在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二)2011级考生不得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如果考生自行报考,学校管理员、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有权删除。
(三)报名工作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分为网上填报与网下签字确认两个阶段。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xkbm.hebhk.com,考生使用考籍号(即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生在省内高中校际之间转学的,考生应在征得现就读学校同意后,在现就读学校报考。在网上填报阶段,考生须在网上选择本人现就读学校和班级,网下签字确认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各报名点在汇总报名信息时,应打印该部分考生的名单并逐级上报。
(五)凡被取消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再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普通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根据本人表现写出处理意见,非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写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至设区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批准,省中考中心允准备案后,方可再次报名。
四、未尽事项,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