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8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张教考字[2013]2号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我市2013年中考报名工作于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考生参加中考。需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或当地招办报名,由报名学校和当地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涂《报名信息卡》。
二、随迁子女(指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随迁子女报考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原则上需具有一年以上主城区(不含宣化区)初中学校的连续就学记录,并具有初中学籍。市一中名额分配生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2013年文件执行;随迁子女报考主城区和各县其他学校,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市招生委员会确定。
三、今年凡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3+2”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并进行文化考试,否则不予录取。幼儿教育专业类新生从参加今年中考的优秀学生中择优录取。
四、本次报名暂不办理优惠加分,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对未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我院不予办理学考考籍注册,不提供学考报名号。
六、今年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报名工作。
七、具体工作安排
1、各中考报名点到市考试院交盘、交费时间为
2、市区考生体检医院为第三附属医院(原建国医院),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中考报名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字[2012]4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报名考务费85元。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防出现办理假学籍、重复报名、违规占用指标生名额等问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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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中考 报名 通知
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局级领导,有关科室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