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5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精神,现将201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打违规舞弊。要充分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招生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安全。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移动通讯工具、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同时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积极研究区域内成人高等教育及招生的发展和改革总体思路。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接受高等教育,促进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努力维护入学公平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在2010年试点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我省将继续深化“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