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3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教中考函[2011] 2 号 各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 按照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2011年上半年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籍注册 2011年上半年考籍注册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2011年3月份,注册对象包括我省2009年入学但尚未注册考籍的学生和外省转入我省的2009级考生。第二阶段为2011年5月份,注册对象为我省2010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一)时间安排 1、3月1日至3月5日,考生填报确认考籍注册信息 2、3月6日至3月14日,各考籍注册学校核对考生信息,采集考生照片 3、3月15日至20日,各级考籍管理机构汇总考生注册信息和照片并逐级上传至省中考中心 4、5月1日至5月15日,考生填报确认考籍注册信息 5、5月16日至6月15日,各考籍注册学校核对考生信息,采集考生照片 6、6月30日前,各级考籍管理机构汇总考生注册信息和照片并逐级上传至省中考中心 (二)注意事项 1、已经注册过我省考籍的学生不允许再次注册。 2、外省转入我省的2009级考生,本次暂由现就读学校统一办理考籍注册,注册完成后再办理相应考籍变更手续。 3、考籍注册时应采集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考籍注册学校、入学年份、考生类别、外语语种、考生照片等。考生进行考籍注册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均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为准。考生的照片信息由设区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采集。照片为白色背景、分辨率240x320像素,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籍号,样式为正面、免冠、露出眼眉和双耳,照片下沿位于锁骨或衬衣领尖,镜头等效焦距70—85mm。 二、报名 普通高中在校生由考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其他考生到考籍所在地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一)报名工作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分为网上填报与网下签字确认两个阶段。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6日9时至20日17时,网站地址为:http://xkbm.hebhk.com,考生使用考籍号(即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时间为3月21日9时至25日17时。考生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生在省内高中学校之间转学的,本次报名前暂不办理考籍变更。考生应征得现就读学校同意,在现就读学校报考。在网上填报阶段,考生须在网上选择本人现就读学校和班级,网下签字确认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各报名点在汇总报名信息时,应打印该部分考生的名单并逐级上报。 (三)凡被取消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再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普通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根据本人表现写出处理意见,非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写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至设区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批准,省中考中心备案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未尽事项,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