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3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关于认真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的通知
冀教中考函[2011]8号
各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
2011年上半年全省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考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29日。各市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具体日期,以县区为单位连续施考,每个市累计时间不超过10天。
二、各市须成立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本辖区内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同省中考中心的联系。
三、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新设考点必须由省中考中心和设区市级考试管理部门验收批准。
四、各市和各考区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对车辆、考点候考区、考场提前作好检查,对考生和组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五、信息技术考试的巡视员由各市学业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监考员可以由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安排。巡视员督促、检查派驻考点的考试工作。监考员人数按每10—15名考生1名监考员且每场不少于2名监考员的原则配备。
六、各市于4月13日前登陆省中考中心网站设置本次考试各考点的施考方案。考点的各项信息必须填写齐全,否则无法考试。每天考试时间控制在上午8点半至下午5点半之间。
七、考试期间省中考中心开通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两条光纤。FTP服务器地址、密码4月14日下发到各市。
八、各考点应严格执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和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点工作规程(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登录河北会考网(www.hebhk.com)下载本次考试程序和演示数据,确认版本号为V2011.1.0。同时下载“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点工作规程”,按照要求安装、调试服务器,使用演示数据调试考试环境,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杀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二)为服务器配备能够延时20分钟以上的UPS。每场考试结束后应首先刻光盘备份数据,然后逐场次上传至省中考中心服务器。备份数据不得使用优盘。数据备份并上传后方可开始下一场考试。
(三)不得提前编排考场,考生入场必须执会考准考证逐个检录。每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个场次的考试,多次进场考试的考生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录入考生会考证号,录错考号会导致考生成绩作废。
(四)每场考试收卷前,逐台重新启动学生用机。
九、考试期间省中考中心设立值班电话:0311-66005585。考试结束后,各市及时汇总上报违规考生情况表和本次考试书面总结一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