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应考 守护公平——张家口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22 来源:张家口考试院 阅读次数: 次
为切实维护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强化考生遵纪守法与诚信考试意识,防范作弊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覆盖、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全体涉考人员和考生了解涉考法律法规,熟知考场规则、物品携带要求及违规处理后果,引导考生自觉抵制作弊行为,构建家校协同、多部门联动的考试安全防护体系,坚决守护高考公平正义。
以下为本次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诚信教育重点内容
序号 | 法律法规 | 内 容 |
1 | 《刑法修正案九》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 |
2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使用相关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接收试题等信息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考生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作弊行为,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4 | 《考场规则》 | 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背包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考生入场携带物品规定
允许带入考场物品 | 身份证、准考证等考试证件;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 |
禁止带入考场物品 | 手机、无线电器材等通讯设备,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拍照录音录像设备、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设备,U盘、电子词典等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文字、图片资料,书籍报刊等;自备纸张、计算尺、计算器、非透明文具盒(袋)、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管制器具、危险品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等。 |
建议考生不要携带的物品 | 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耳钉、耳环,发卡,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 |







